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巴州知名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暴力犯罪>正文
分享到:0

  一、侵犯人身权利罪有哪些类型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

  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名誉、人格的犯罪。

  6、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借助国家机关权力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

  7、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二、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如何处罚

  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分别作如下处罚:

  1、恐怖、残忍表演。组织、胁迫、诱骟不满16周岁的人、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强迫他人劳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故意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以捆绑、隔离、关押、扣留身份证件不让其随意外出或者与外界联系等方式强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对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无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对违反治安管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胁迫、诱骟或者利用他人乞讨。对胁迫、诱骟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7、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对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8、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对写恐吓信或者以投寄恐吓物、子弹,携带管制刀具等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9、公然侮辱他人。对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实施的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处5日以上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0、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以损害他人格和名誉为目的,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进行散布,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1、诬告陷害他人。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2、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打击报复。对采用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3、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对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4、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对此类违法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5、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对此类违法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6、猥亵他人、故意裸露身体。对此类情节恶劣的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此外,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三、人身权的特征有哪些

  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除依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一部著作或一件发明的创作权和荣誉权永远属于作者或发明者,一般不因他们的死亡而变更。亲权、监护权只要不被法律剥夺或因故不能行使外,一直属于具有亲权和能行使这一权利的人。人身权受行政法、刑法保护,也受民法、劳动法、婚姻法保护,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都有保护亲权的专章规定。

  不少国家对著作、发明的创作权通过民法或者行政法、劳动法等法律保护。中国1980年《婚姻法》、1978年《发明奖励条例》和1979年《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对姓名权、发明权和发现等都作了保护的规定。

  4、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5、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6、人身权作为一个法学概念,既可指人身权利,又可指人身权法律制度。就其人身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作为人身权法律关系,它是指民法因调整人身关系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人身关系在民法上的体现。而作为人身权法律制度,它规定有关人身权问题,调整人身权法律关系,为人身权关系的产生、实现和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为标准。

扫一扫关注巴州知名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