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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侵犯人身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侵犯公民人身和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非法剥夺或妨碍公民自由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事务和参加社会政治活动权利,以及妨害公民婚姻、家庭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二、侵犯人身权利罪有哪些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以下几部分犯罪: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侵犯他人名誉、人格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借助国家机关权力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

  三、侵犯人身权利罪最高判几年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罪名有很多,每个罪名相对应的刑罚幅度也不一样。比如故意伤人罪我国刑法就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侮辱诽谤罪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因此,侵犯人身权利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个人专属法益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犯人身权利罪有不同罪名,不同罪名对应不同量刑。最高可能判处死刑,如故意伤人罪、强奸罪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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