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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妻反腐”的案例屡见报端:

  河南省桐柏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进坡因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该案则是缘于其“准前妻”的“检举”

  在一次会议期间,要被高进坡“休了”的妻子大闹会场,举报丈夫“养小蜜”和贪污受贿,随后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高进坡终被揪出

  原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张辉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该案的举报也系其前妻所为。

   “宁跟要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2010年2月14日,“刘江辉,安徽省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贪污、受贿、嫖娼,利用职权变卖国有资产大把捞钱……其人虚伪、阴毒、卑鄙、阳奉阴违……”一封亮明身份:刘江辉“离婚不离家”的前妻及其儿子的举报信将进入公众的视线,“儿子举报爹”事件很快成为舆论焦点。

  7月27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对该省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刘江辉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1月7日,砀山县法院审理认为,刘江辉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176万元、受贿1万元,其个人拥有财产、债权及各类支出合计481万余元,其中185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江辉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81万余元。

  至此,这起因前妻和儿子举报而一度引爆舆情热点的所谓“亲情反腐”事件终于告一段落。然而,其引发的话题仍然余波未平……

 

 

 

  大年初一

  局长家“后院”起火

  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砀山县城一些居民收到了一封署名刘直金(化名)、张玉荣(化名)的举报信:“刘江辉,安徽省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贪污、受贿、嫖娼,利用职权变卖国有资产大把捞钱……其人虚伪、阴毒、卑鄙、阳奉阴违……”举报人还在信中亮明身份:刘江辉“离婚不离家”的前妻及其儿子。

  紧接着,这封举报信出现在各大网站论坛上,题目是《宁跟要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刘直金还在帖子上呼吁网友跟帖支持,“恳求网友不要让帖子沉了”。

  在沿街发举报信、网上贴帖子之前,张玉荣已经守在刘江辉的办公室里。刘江辉节前慰问老干部回来,见此情景立即打电话报警。闻讯赶来的警察见是刘江辉的“家务事”,当即收队,刘江辉无可奈何。

  接到母亲张玉荣的电话从国外赶回来的刘直金,看到父亲办公室里的保险柜,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检察院。他深信自己的局长爸爸不是一个清官,他想让检察官打开保险柜,将他父亲的贪贿证物公之于众。

  为了防止刘江辉强行打开保险柜毁灭证据,张玉荣让刘直金把自己绑在保险柜上,坚守了八天八夜,等待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刘江辉的“后院”,就这样“烧”起了大火。

  张玉荣母子态度大转弯

  调查陷入困境

  砀山“儿子举报爹”事件很快成为舆论焦点,刘江辉也因此成为“焦点人物”,并进入检察机关的视线。

  2010年2月16日,大年初三,砀山县检察院接到张玉荣的举报电话后,立即组织干警前往刘江辉的办公室,并在该县房产局一名副局长的见证下,准备对张玉荣母子称之为刘江辉贪污受贿证据的一个保险柜和两个档案柜取证,但没有得到张玉荣母子的配合。

  从当天上午10点到下午5点,虽经多次劝说,但张玉荣母子始终不愿意打开刘江辉办公室的门。原因是,他们见只有检察院来人,担心力度和影响达不到预期目的,更怕刘江辉“能力大,破坏证据”。张玉荣表示,等大年初七形成书面材料后再行举报。

  2月20日,大年初七,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张玉荣和刘直金将书面举报材料交给砀山县委主要负责人。砀山县委当即安排,由该县纪委和检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刘江辉的问题进行调查。当天,当着张玉荣母子的面,调查人员对刘江辉办公室内的保险柜和档案柜进行了清理,共清点出现金、购物卡、存折合计8.7万余元及部分玉器等。

  面对从其保险柜中搜出的现金、购物卡等物品,刘江辉不得不交代自己在2010年春节期间收受他人现金及购物卡共计1.6万元的事实,但他否认有其他犯罪。

  2010年2月22日,砀山县检察院对刘江辉立案侦查。

  在张玉荣母子的举报信中,还有“刘江辉贱买贵卖公房从中贪污”的内容,但当办案人员找二人调查时,张玉荣母子的态度却发生了变化,他们在媒体的热炒和一些人的指责下后悔了。刘直金说:“本来我只是想替妈妈讨个公道,我们一家人能够和睦相处,但是现在他(刘江辉)却被立案调查……他毕竟是我的生身父亲……”张玉荣则说:“我和刘江辉毕竟共同生活了20多年,我希望到此为止。”

  调查由此陷入困境。

  11封串供“密信”

  不打自招

  此案引起了安徽省检察院和宿州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在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下,砀山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调整办案思路,再次搜查刘江辉的办公室。在其办公桌抽屉里,办案人员提取了名为杨某、陈某等多人累计达数百万元的银行存取款凭条。

  别人的存取款凭条为什么在刘江辉的抽屉里?办案人员断定其中大有文章,于是按图索骥,逐一找到“存取款人”。果然,他们有的是受刘江辉之托代为开户存款,有的则是身份证被刘江辉借去,还有的是银行卡被刘江辉长期借用。

  案件调查取得重大进展,但刘江辉继续否认有贪污受贿行为,连过去供认的受贿事实也推翻了。在对抗调查的同时,刘江辉与看守所同监室的在押人员王某、张某、于某套近乎,企图利用他们为自己通风报信。

  刘江辉先后给王某5封信,让王某利用与律师贾某会见的机会交给贾某,让贾某将信转给自己的亲戚,安排亲友为他作假证。其中有一封是他专门写给贾某的信,信中详细叙述了自己如何利用职权,假借他人名义,低价购买、高价出售两处公家门面房的详细过程,咨询贾某这种行为是贪污还是侵占。

  刘江辉交给张某3封信,其中一封是安排有关人员在外面帮他活动的。

  刘江辉还以帮助联系工程为诱饵,交给于某3封信。刘江辉还老道地嘱咐于某说:“你家里人与我家联系时,一定要小心,我家的电话可能被监听了……”

  然而,刘江辉过高地估计了自己,他没有想到,他托人传递的这11封“密信”最后都转到了检察官手里。

  然而,在这11封“密信”面前,刘江辉仍然狡辩抵赖,拒不认罪。但办案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取得了确实充分的证据,从而“零口供”锁定了刘江辉的犯罪事实。

  自导自演

  “倒腾”出数百万家财

  砀山县房产局原来有两幢临街门面房,即坐落在砀城镇人民西路南侧的华夏商场(黑马服装城)一层和黄河商场一层门面房。

  2002年,刘江辉担任局长不久,就打起了这两幢门面房的主意。

  当年12月的一天,刘江辉召集局领导班子开会,说县政府可能对人民西路拆迁改造,局里的两幢门面房都在拆迁范围内。由于这两幢门面房是公房,拆迁了政府不会补偿,不如卖给私人,用卖房的钱给干部缴养老保险。

  班子成员们表示赞同,问刘江辉准备卖多少钱。听到刘江辉说60万元后,班子成员们均大吃一惊,因为他们非常清楚,按当时的房价,这两幢门面房每幢都在100万元以上。副局长张某以为自己听错了,便追问了一句:“60万元是一幢还是两幢?”刘江辉大发雷霆,反问:“两幢!你说是几幢?”刘江辉上任几个月来的霸道作风,早已让班子成员们领教过了。他一发火,再也没有人敢有异议了。

  但是,砀山县房产局班子成员们还是以为刘江辉只是先吹吹风,以后还会正式研究。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刘江辉以这次会议的“决定”为依据,开始对两幢门面房下手了。

  刘江辉觉得用自己的名字买局里的门面房不合适,2003年3月的一天,他找到熟人毛某,让毛某以自己的名字和房产局签订购买华夏商场一层门面房的合同。

  几天后,刘江辉把局办公室主任李某和副局长穆宝玉(因帮助刘江辉实施贪污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等班子成员叫到办公室,说华夏商场一楼门面房已经卖给毛某,让他们抓紧时间办手续。他还让李某将买卖合同的日期提前至1999年3月20日。为了掩人耳目,他还指使李某在合同上加盖了该局前任局长张某的签名章,制造出“卖房是前任局长决定”的假象。孰不知,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与2002年的“集体决定”存在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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